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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科学技术部关于举办2018中国智慧物流先锋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8-07-23 20:05:00 来源:新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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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岳文慧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科学技术部关于举办2018中国智慧物流先锋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人社部函〔2018〕597号

全国范围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流行业及相关行业的企业、单位、行业组织及个人:

近年来,我国的物流行业在智能化、信息化建设方面取得了跨越式发展,物流服务水平有了显著提升,为推动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全面实现小康做出了巨大贡献。在这一过程中,也涌现出了一批主动适应新形势,积极把握发展机遇,锐意进取,勇于创新的物流企业和个人。为充分展现物流行业创新发展成果,表彰为行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并发挥出引领性、示范性作用的企业和个人,全面促进我国物流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的继续提升,早日实现“智慧物流”战略目标,经研究决定,由中国物流学会、中国行业智能化创新联合会继续开展2018中国智慧物流先锋奖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中国智慧物流先锋奖是全国范围内极富影响力的权威奖项,为确保评选过程的严谨、有序、高效,该活动自举办以来始终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

二、评选范围

中国智慧物流先锋奖评选范围覆盖全国,物流企业以及物流行业相关企业(如物流园区、物流信息化、物流装备制造、物流咨询及方案策划)及个人均可申报参评。

三、奖项设置

中国智慧物流先锋奖分别设置“先锋人物奖”和“先锋企业奖”两个奖项,每个奖项获奖人和获奖企业不超过3例,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如果申报参评的人员和企业无法满足评奖标准,奖项可以空缺。

四、活动起止时间

2018年7月21日至2018年12月

五、评奖标准

(一)先锋人物奖评选标准

1、长期从事智慧物流理论研究,拥有具有极高学术价值和实践应用价值的理论成果,为智慧物流行业理论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2、拥有丰富的物流行业从业经验,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和对市场的敏锐洞察力,创造了极为突出的工作业绩;

3、针对智慧物流的发展建设,在运输、仓储、货代、信息化等方面有重大技术或实践创新,拥有自主研发的软硬件技术成果,技术难度达到国内领先或世界一流水平,从整体上提升了中国物流行业的科技水平和竞争力,为推动智慧物流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4、技术成果具有极高的应用推广价值,能够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关键性难题,在推广应用过程中创造出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先锋企业奖评选标准

1、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单位,整体财务状况良好;

2、在物流领域拥有巨大的行业影响力,拥有高度成熟的商业模式,具有可复制、可推广价值;

3、在智慧物流技术研发方面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取得了两项以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技术难度达到了国内领先或世界一流水平,受到业内专家、学者和同行的广泛肯定和认可。

4、技术成果在推广应用过程中,为企业自身及服务对象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提高了物流行业服务水平、降低了物流成本,为推动行业创新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六、评选程序

(一)申报阶段(2018年7月21日—9月10日)

1、符合条件的企业及个人可以申报参评,并经过相关协会、院校、研究机构、企业的推荐;

2、参评企业及个人、推荐单位需填写申报表并报送组委会。

(二)形式审查(2018年7月21日-9月20日)

组委会对参评企业及个人进行形式审查,对申报材料进行遴选,发现不合格的材料将通知参评企业、个人以及推荐单位进行修改。

(三)初评(2018年9月21日-10月31日)

评审委员会对形式审查合格的企业和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初评,按照授奖名额1:3的比例,确定入围名单。

(四)终评(2018年11月1日-11月15日)

评审委员会现场召开全体会议,根据候选企业及个人情况、申报及推荐理由的充分程度、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并结合协会背景调查及专家评审意见,评出全部奖项,确定《拟获奖名单》。

(五)公示(2018年11月16日-11月30日)

组委会发布《拟获奖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期内,任何企业、单位、机构和个人均可通过提交切实有效的书面材料及相关证据对《拟获奖名单》提出异议,由组委会与评委会共同进行复核,并做出公正、准确的处理。

(六)颁奖(2018年12月中下旬)

公示期结束后,组委会正式对外公布评委会专家名单、获奖名单,并着手筹备2018中国智慧物流先锋奖颁奖典礼,为获奖企业及个人颁奖。

七、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企业及个人需填写申报表

1、每个申报企业或个人仅可申报一个奖项;

2、所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全面;

3、需提交申报表word版本一份(无需签字及盖章),扫描版本一份(需签字及盖章)。

(二)在报送企业奖项申报表的同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LOGO(尺寸超过500*300的JPG文件或矢量文件);

2、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3、企业简介、发展历程、运作经营管理经验、典型成功案例等介绍材料;

4、如果企业已通过ISO9000等质量体系认证,请提供相应的证书复印件。

(三)在报送个人奖项申报表的同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近期工作照片一张(JPG文件,分辨率100以上,尺寸要求300宽*500高左右);

2、个人简介。

(四)附加材料不限形式,图片、视频、文档均可。

(五)上述资料需于9月10日前提交,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八、活动须知

(一)提交方式:将电子版申报表以及附加材料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zhwlxf@163.com,逾期不予接收。

(二)奖项申报表中“声明”一栏中,申报企业奖项需企业负责人签字,申报个人奖项需申报者本人签字,确定所填内容属实。

(三)在未经申报者许可的前提下,所提交的所有内容均会保密,组委会不会泄露任何信息;

(四)组委会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建华、周成光

联系电话:010-83775681

电子邮箱:zhwlxf@163.com

附件1:先锋企业奖申报表

附件2:先锋人物奖申报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科  技  部

2018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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