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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中华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突出贡献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8-08-19 20:36:00 来源:新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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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在内的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范围内所有医药卫生领域技术研发人员:

“中华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突出贡献奖”是由海峡两岸医药卫生交流协会、中国产业科技发展协会共同发起并组织开展的中国医疗卫生领域最权威、最重要、最具含金量的科技奖项之一,旨在表彰和激励在我国医药卫生科技事业发展中做出巨大贡献的优秀人才,营造锐意进取、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良好氛围,激发和调动广大医药卫生科技工作者献身医学事业以及不断开拓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国医药卫生领域技术研发向更高水准迈进。自2014年首次开展评奖活动以来,便受到业内众多专家、学者及专业人士的高度认可和切实肯定。到2018年已经是第五次举办,为做好申报推荐、评审、公示、授奖等各项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原则

2018中华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突出贡献奖的申报推荐、评审、公示和授奖实行“科学、独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干涉。

二、评奖范围

包括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在内的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范围内所有医药卫生领域(包括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生物科学、医学美容、医疗设备、制药业等各细分领域)技术研发人员均有资格申报参评2018中华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突出贡献奖。

三、奖项设置

1.2018中华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突出贡献奖设立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获奖名额最多1个,二等奖获奖名额最多2个,三等奖获奖名额最多3个。

2.评审过程中,根据申报推荐材料,对成果先进性、原创性、实用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综合评定,最后确定授奖等级。

四、组织机构

1.海峡两岸医药卫生交流协会、中国产业科技发展协会 共同成立中华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突出贡献奖组委会,组委会设办公室,全程负责评选活动一切相关工作。

2.组委会负责组建中华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突出贡献奖评委会,具体负责申报推荐材料的初审和终审。

3.评委会委员须由包括“两院”院士在内的,在医药卫生各细分领域具有极大影响力和知名度,具有良好职责道德、高尚操守的杰出专家、学者组成。

五、评奖标准

2018中华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突出贡献奖评奖标准如下:

1.在医药卫生各细分领域的科学研究和预防、诊断、治疗技术上有重要的创新,在高新技术领域进行自主创新,形成了本学科领域、行业的主导技术和名牌产品;

2.技术难度较大,解决了本学科领域科技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关键问题,技术成果的平均水平达到了本学科领域的领先水平;

3.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显著,技术成果经过较大范围的实施应用,产生了很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了技术创新的市场价值和社会价值,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等做出了很大贡献;

4.推动了本学科或者其分支学科的发展,对医药卫生科技事业进步作用显著:项目的转化程度高、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和扩散能力,提高了本学科领域、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对促进学科和行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评委会将按照上述标准,根据创新程度、技术难度及水平、技术经济指标的先进程度、推广应用程度、已获得的经济社会效益和对科技进步的推动作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1.在医药卫生各细分领域中取得突破性、综合性的进展,在学术上属于国际领先水平,受到学术界公认和广泛引用,极大地推动了本学科及其分支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发展;同时拥有国内外首创的重要技术成果,技术思路独特,技术上有重要创新,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同类技术的领先水平,极大地推动了相关领域的技术进步,同时产生了极其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可以评为一等奖;

2.在医药卫生各细分领域中取得重要进展,在学术上属于国际先进水平,受到学术界公认和引用,推动了本学科或其分支学科的发展,拥有国内外首创或者国内外虽已有,但尚未公开的重要技术成果,技术思路新颖,技术上有较大的创新,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同类技术的先进水平,极大地推动了相关领域的技术进步,同时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可以评为二等奖;

3.在医药卫生各细分领域中取得较大进展,在学术上属于国内领先水平,受到学术界公认和引用,推动了本学科或其分支学科的发展,拥有国内首创,或国内虽有但尚未公开的重要技术发明,技术思路比较新颖,技术上有创新,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同类技术的先进水平,对本领域的技术进步有推动作用,并产生了比较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可以评为三等奖。

六、申报推荐

1.所有申报者必须由所在工作单位或是相关科研机构、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合作单位推荐。

2.推荐单位填写申报人及推荐项目的推荐意见,并对被推荐项目相应的成果鉴定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3.自即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期间将申报推荐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979701719@qq.com)。

七、评审和公示

1.中华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突出贡献奖组委会对所有上报的申报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送评审委员会进行初审和终审。

2.评委会组织专家对推荐的项目进行网络初审并产生获奖候选人。

3.评委会召开现场会议,对候选材料进行终审,并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4.获奖名单通过网络渠道进行公示,组委会负责决定是否受理异议、评委会负责具体处理异议;

5.如无异议,组委会将正式对外公布获奖名单。

八、颁奖与宣传

1.组委会负责组织举办颁奖典礼,为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

2.组委会确定颁奖典礼时间、地点和会序之后,邀请获奖者及业内相关专家、学者、同行和新闻媒体单位参加颁奖典礼。

3.获奖者应配合媒体相关采访和宣传工作。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良新 赵宇

联系电话:18341270670

电子邮箱:979701719@qq.com

附件:《2018中华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突出贡献奖申报推荐表》

中华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突出贡献奖组委会

2018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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